(2020年9月16日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班子建设和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要按照生活会的要求,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与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编入党支部,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和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的,应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党支部应将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支部活动情况做好记录,以备检查。领导班子成员一个月以上不能参加支部活动的,要向党支部做出口头或书面思想汇报。
二、领导班子成员所在的支部对他们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要有记录,支部委员要定期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并进行通报;对不经常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领导班子成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要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三、领导成员要自觉增强组织观念,认真遵守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不认真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院党委将对其作出批评,督促其及时改正。
四、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