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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法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作者:法学院 编辑:王彬彬 审核:赵丽敏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0-08-28


一、教授岗位职责

1.每年至少讲授1门课程,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每年标准工作量的教学任务。

2.做好课程的辅导、答疑、课堂讨论、批改作业等工作。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学改革,完成教研论文一篇。

4.指导2名以上青年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5.每年指导学生毕业论文5人以上。

6.指导并参加学科专业建设、学术梯队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7.聘期内完成科研积分不少于150分。

二、副教授岗位职责

1.每年讲授1门课程,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每年标准工作量的教学任务。

2.做好课程的辅导、答疑、课堂讨论、批改作业等工作。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学改革,完成教研论文一篇。

4.指导2名以上青年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5.每年指导学生毕业论文5人以上。

6.指导并参加学科专业建设、学术梯队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7.聘期内完成科研积分不少于150分。

三、讲师岗位职责

1.每年讲授1门以上课程,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每年标准工作量的教学任务。

2.做好课程的辅导、答疑、课堂讨论、批改作业等工作。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学改革,完成教研论文一篇。

4.参加指导学生的各种实习、实践教学活动。

5.每年指导学生毕业论文5人以上。

6.积极参与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学术梯队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7.聘期内完成科研积分不少于180分。

四、助教岗位职责

1.每年讲授1门课程(或部分章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每年标准工作量的教学任务。

2.做好课程的辅导、答疑、课堂讨论、批改作业等工作。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学改革。

4.参加指导学生的各种实习、实践教学活动,参与学生毕业论文指导工作。

5.参与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学术梯队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7.聘期内完成科研积分不少于180分。

                                 法学院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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