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是学生主要的活动场所和休息场所,人员高度密集,违章大功率用电器的的使用,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不安全事故,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为切实加强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管理程序,现结合以往对学生公寓安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和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违章用电器的界定
这里所指的违章用电器是指在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使用的大功率用电器,一般是指纯阻性的用电器,从工作实际出发,我院根据学校规定界定额定功率在800瓦以上的纯阻性用电器为违章用电器,比如电饭煲、电饭锅、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电磁炉等。
二、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的相关依据
公安部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根据《许昌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严禁在公寓楼内走廊或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存放或使用学校统配的电器具和学习、生活必用的电脑、台灯、台式电扇、插排、手机充电器、饮水机以外的电(油、酒精)发热器械具。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本办法中有关规定,违者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我院学生量化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违规在宿舍、教室乱用违规电器(包括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锅等)者,一次扣量化分20分,给予警告处分。
三、加强检查、杜绝违章电器
1.检查方式:物业管理部门和校自管会、卫生部日常检查以及我院纪监部和卫生部不定时抽查。
2.检查注意事项:
(1)学生宿舍内若出现违章用电器,无论何种原因,一律没收,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违章用电器清出宿舍的同时,应把该宿舍宿舍号和违规使用电器的同学名单登记下来。
(3)高校学生公寓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主阵地,学校与学生之间并不是单纯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学校相关部门有权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检查,在宿舍无人的情况下,两人以上可以开门检查。
(4)检查人员在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的过程中,应先表明身份,向学生说明检查的内容和目的。对学校相关检查,学生有义务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拒绝检查。
3.检查结果处理:
我院纪监部自行检查其结果由我院按以下方式处理:
(1)将检查结果明细进行登记,并将各个违章用电器贴上标签后按班级分类。
(2)将结果报到院里,将违章用电器交由院保管并签订收据。
(3)将检查的结果登记造册,并定期通报。凡所查到的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同学,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扣量化分20分。同时该宿舍被定为黑旗宿舍,寝室长扣量化分10分。
(4)学生假期回家或毕业离校时可以向院提出申请,将违章用电器带回。
(5)对于情节严重者,依据学校规定给予处理。
五、关于恶意负载的限定规定和处理办法
后勤物业所辖公寓已安装恶意负载即纯阻性违章用电器的识别和限定系统,对违章用电器以人防加技防等多种手段进行安全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1、涉及范围:对已安装该设备的所有公寓,包括我院女生静庐7#、8#和男生宿舍9#、10#公寓。
2、恶意负载是指使用纯阻性用电器,如电饭煲、热得快、电热杯、电磁炉等。学生宿舍使用纯阻性用电器的功率限定在800瓦以内。计算机、充电器、收录机等不属于纯阻性用电器。
3、系统的功能:系统若检测到恶意负载超过800瓦就自动断电,切断恶意负载电气后,系统会在30分钟后自动恢复供电;在24小时内,同一宿舍由于恶意负载造成断电达三次将不能自动恢复,需进行人工恢复。
4、因使用大功率电器导致本宿舍一学期内出现三次及以上人工送电情况,将取消该宿舍文明宿舍评选资格,同时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者,一律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六、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学生规范安全用电
1、教育学生使用安全合格的电线、插线板、用电器,定期检查,严禁学生将伪劣用电产品带进宿舍,以防为宿舍安全埋下隐患。
2、用电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着火等现象,及时处置,并和公寓值班室沟通协调处理,配合物业部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