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期听取校、系两级党政工会的工作报告,审议相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工作计划、经费开支预决算,在广泛征集教职工会员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交院分工会委员会讨论贯彻实施的决议。
二、讨论通过法政学院的岗位责任制方案奖惩办法,课程改革调整实施方案,教职工业务进修及其它规章制度。
三、讨论有关教职工集体权益的重大事项。
四、评论监督院领导和分工会委员会,建立定期评论干部的制度提出建议。
五、讨论、提议有关法政学院的其他相关事宜。
法政学院分工会
200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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