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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分工会工会小组工作制度

 作者: 编辑:郭海建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2-03-30


为搞好工会小组活动,发挥工会小家作用,特订如下制度:

一、工会小组长随院分工会换届改选而改选。

二、小组长要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工作。要认真、及时地记录好工会的台帐,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工作。

三、各工会小组在院分工会主席领导下,积极灵活地开展活动。

四、各工会小组长要配合院分工会工作,深入教职工家庭,做好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群众困难要求、思想疑点,及时全面地向院党总支、行政和院分工会反映所了解的信息,并予以解决。

五、经工会小组长提议,可随时召开工会小组的业务和民主生活会。

六、工会小组长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尽职尽责地工作,工会分配的任务要及时分配到会员手中。

七、各工会小组要积极组织本组会员参加教育教学,院系的各项活动,争创文明组室。

 

 

 

法政学院分工会

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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