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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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分工会活动制度

 作者: 编辑:郭海建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2-03-30


 

一、工会活动必须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以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法政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出发点,以学校和我院工作重点为中心,以校工会意见为导向,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二、工会活动必须持之以恒,讲求实效,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

三、开展工会活动,工会会员应积极、主动参加,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特长、爱好。

四、工会会员集中活动每季度一次,工会专门工作小组活动每月一次,工会小组活动间周三活动一次。

五、工会活动内容必须健康有益,严禁赌博和参与色情淫乱等违法乱纪活动。

 

 

法政学院分工会

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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