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学院简介 
 现任领导 
 机构设置 
 师资队伍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学院概况>>规章制度>>正文
规章制度

法学院考试命题和试卷管理规范

 作者:法学院 编辑:王彬彬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0-08-28


一、命题原则

1.科学性原则。试题命题科学,能处理好知识与能力、理论与实践、突出重点与覆盖全面的关系;命题内容必须与课程教学大纲中所要求的主要知识点保持一致,满足教学目的和未来职业能力目标的要求。

2.合理性原则。试卷的内容、范围、深度均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试卷在题型、题量、分值、难度、区分度、认知层次比例等方面分配合理;试卷既检查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又考核学生对知识的灵活运用能力。

3.有效性原则。组成试卷的试题具有代表性,能够准确地测评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考试的成绩应呈正态分布,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其学业水平的差别。

4.规范性原则。命题要力求科学、明确,避免出现题目设置的重复;试题表达应力求简明扼要,措词严谨,不得包含有关的暗示;题目的编排顺序要合理;试题的评分标准应该公正明确,易于掌握,避免答案有规律和模棱两可。

5.创新性原则。命题要新颖,能够充分体现课程的特点,注意结合课程的发展,及时补充课程发展的新知识,不断创新命题的形式和内容,注重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考查。

二、命题要求

1.试题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中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能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并体现本课程的重点内容。

2.试卷应有合理的难度和区分度,“三基”部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综合部分和提高(扩展)部分都应占有一定的比例。

3.题型要多样化,一般可采用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问答题、简答题、论述题、计算题、分析题等项题型中的若干项,题型不得少于四种。

4.各个试题要相对独立,不能互给提示。

5.考试命题按110分钟确定题量。试卷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线。

三、组卷要求

1.命题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确定考核的知识点、分数权重来设计试卷;每一份试卷的内容应是本学期所讲授的课程内容,多学期开设的课程,按照开设课程所在学期所讲授的内容分学期编制试卷。试题表述要简洁、清晰、准确。

2.内容结构合理。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试题占40%,重点内容的试题占40%,综合和提高(扩展)的试题占20%。

3.试题难易适中。较易的试题占40%—50%,中等难度的试题占30%—40%,较难的试题占10%—20%。

4.题型丰富。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主要编制客观性试题,试题要覆盖课程教学大纲中要求学习的各章节;重点内容和有一定难度的内容主要编制主观性试题,试题要突出该学科教材的重点章节。一份试卷的题型一般为四至六种。客观性试题与主观性试题的分值比例约为4:6—5:5。

5.题量适宜。题量要充足,每份试卷的题量在30道题以上(以小题数计算)。

6.课程考核试卷要求必须同时提供其覆盖面、难易度、题量、题型相当的A和B两套试卷。两套试卷中不得有内容相同的题目,三年之内同一门课程的试卷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30%。

7.开卷考试的考查试卷,要求着重对于学生素质和能力的测试,所出题目不能直接从课本中找到答案,建议以案例分析、材料分析、材料综述等多种形式展开考查。

四、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要求

1.应分别制定A、B两套试卷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2.客观性试题的答案及评分标准应准确、唯一。填空题对于同一答案有不同表述方式者,应在答案中全部体现。

3.主观性试题的答案必须准确、全面、规范、简洁。

五、命题审批

1.一般由任课教师负责所教课程的命题,多位教师共同讲授的课程在教研室组织下统一命题。

2.各门课程的A、B卷试题(含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完成后,需经课程所在教研室主任审查签字,然后交主管院长审查签字,并填写《许昌学院课程考试命题审批表》。

3.如因试卷本身存在的问题影响到试卷的印制或考试的正常进行,命题人和试卷审核人共同承担责任。

六、试卷的印刷与传递

由学院教学秘书主要负责试卷的传送、保管、分发,需要校对的试卷,及时通知命题教师进行校对。

七、试卷归档

1.成绩登录结束后,全部考试资料应进行归档整理。所有归档工作应在下学期开学前完成。

2.试卷归档规范

(1)试卷的归档存放。考后试卷按课程分学期、年级、专业、班级进行归档。试卷归档应集中保存于指定的安全地点。

(2)试卷的装订。试卷按学生成绩单的学号顺序排列,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用学校统一的试卷封面装订成册,并在试卷封面上填写清楚应填栏目内容。

(3)试卷资料袋用于封装以下资料:试卷命题审批表、学生成绩单、考场记录表、空白试卷及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A、B卷)、平时成绩评定依据、试卷分析等,并按试卷资料袋封面要求填写清楚应填栏目内容。

 

                                                                 法学院

                                                                 2020年6月

上一条:法学院课程组建设方案 下一条:法学院考试考务工作制度

关闭

许昌学院法学院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八一东路88号
电话:0374-2968965  邮编: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