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5日,法学院教工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在1225会议室举办了“三常”主题党日活动。支部书记尹晓兵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通过学习《条例》,全体党员同志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和体会。首先,《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重要性。明确规定了党支部作为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地位,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其次,《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任务。对党支部与上级党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群众、党员干部等各项工作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规定,为党支部的工作提供了具体而微的指导。最后,《条例》还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党支部组织生活彻底激活。《条例》明确规定了必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小组和上党课,对党支部组织生活进行了细化规定。
教工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同志一致认为,通过学习《条例》,更加坚定信心。要在以后的工作与学习中,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持“两个维护”,把《条例》规定的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