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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检察机关“法制进校园”活动于法政学院成功开展

 作者:黄琦 曹晓婷 编辑:宣传部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6-11-18


    应法政学院邀请,11月17日上午9时,许昌市检察机关“法制进校园”系列活动走进法政学院,于创新创业园一楼会议室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法政学院外聘教授范仲瑾就一起刑事案件为我院14级法学全体学生上了一堂丰富而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我院党总支书记唐战立、副院长柯彪等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在别开生面的互动游戏中正式开始,6位检察官各拿一块卡通模板,对各自代表的检察院的职能部门向同学们作出个性介绍,范教授对此谈到:检察官的工作就是审查和判断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并借此强调了司法三要素:证据、事实、法律,寓教于乐的活动让同学们更好的感悟了法制意义与法制精神。在重新分组后,各学习小组先后选出组长、主发言人、副发言人、记录人进行研讨学习。此次案例教学讲座围绕“本案证据、证据能力审查与提出审查意见、证明力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四个环节依次展开。在各个环节的探讨学习中,各组在教学助理的引导下,同学们根据对证据概念的知识掌握,架构还原案件的基本事实,依据现有证据材料,抓住案件关键线索,在小组讨论形成观点后,由发言人充分表达小组意见,并在提问辩论环节对案件进一步深入剖析。同时,范教授对各小组观点作出一一点评,既肯定了同学们对案情的认识与了解,又对“证明”与“证据”的概念作出强调。随后,为强化同学们对“三步”证据审查法的认识,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了模拟演示,使同学们直观认识到证据能力与证据合法性的关系。教学助理对小组发言人表述的差异与分歧指出:证据能力贯穿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是对瑕疵证据的补正,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应更注重社会生活经验的积累。最后,范教授语重心长地告诫同学们:法学的生命不在于知识,而在于实践,这就要求每一个法学人在学习过程中不断地去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并在合适方法的引导下,培养自己的法治思维。

教育讲座结束后,我院党总支书记唐战立对范教授为同学们带来的精彩一课表示感谢,并希望同学们能够立足当前,放眼未来,以“法政人”的姿态投身于今后的工作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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