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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学院法政学院模拟法庭实施方案

 作者: 编辑:吴东亚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8-06-28


1、素质驾驭,重在实践,要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循环加速机制”,必须将抽象的专业理论知识具体化、形象化。结合我系专业教育教学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2、本方案结合专业课教学,适用于民事、经济、行政、刑事审判等所组成的模拟法庭。

3、模拟法庭每学年举办一次,具体内容及时间安排根据专业科技教学进度而定。

4、凡我系正式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对直接参与模拟法庭者,记录学生量化管理积分。

5、为保证模拟法庭的顺利进行,特组建模拟法庭组委会。院长当任组委主任,委员由教学主管领导及专业课教师组成。

6、模拟法庭校外指导老师的聘请、案件内容的选取等重大事项由组委会决定或报请组委会同意

7、模拟法庭开庭前在外聘指导人员、本系专业教师指导下由模拟法庭组乘人员对案件内容、程序等进行演练,以确保开庭效果。

8、院团总支、学生会为整个活动提供宣传、后勤服务等。

9、活动结束后,在专业老师指导下,对活动进行座谈、总结。并将听审及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予以存档,上报教务处及主管校长。

10、本方案由院模拟法庭组委会负责解释。

11、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上一条:模拟法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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