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之窗

 工会之窗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工会之窗>>正文
工会之窗

法政学院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工会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作者: 编辑:郭海建 审核: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2-03-30


一、建档原则

1.教代会存档的文书资料必须具有参考、保存价值,并保持文书资料的本来历史面貌。

2.文书资料要齐全、完整。

3.按先后顺序,分门别类。

4.一般应把一次教代会的文书资料组合成卷。

二、建档范围

1.涉及教代会工作和教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

2.涉及教代会工作的上级文件。

3.法政学院分工会和二级教代会各项制度、计划和办法。

4.教代会的组织机构、成员及出席大会的人员名单。

5.教代会筹备会、主席团会议和大会的会议通知、文件、各项讲话资料(如开幕词、院长行政工作报告、团总支贺词、财务报告、教职工代表发言、闭幕词等)、记录等。

6.教代会的决议、决定。

7.教职工代表提案及处理落实情况记录。

8.教代会闭会期间,联席会议协商处理重要问题的情况及会议记录、纪要。

9.报送的有关教代会的文件、请示、报告。

10.教职工教学、科研、文体等活动资料。

11.与教代会有关的其它资料。

三、档案管理

1确定专人管理。

2建立接收、查阅、保密、移交等制度。

 

 

法政学院分工会

20093

 

上一条:法政学院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实施细则 下一条:法政学院分工会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关闭

许昌学院法学院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八一东路88号
电话:0374-2968965  邮编: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