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院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分工会主席主持法政学院院分工会的全面工作。
1、负责组织分工会全体同志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委联系教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
3、负责组织分工会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并反映教职工的合理要求,更好地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负责组织分工会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组织制定分工会的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分工会委员会会议、工会小组会议等,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工会工作。
5、负责分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根据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向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会经费收支、使用情况。抓好工会统计报表、文件、档案的上报、审阅、整理工作。
6、协助本单位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检查大会决议、提案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7、兼任分工会女工委员,主持女职工工作。关心女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协助做好计划生育、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及妇幼保健宣传工作;关心会员婚姻,热心为大龄未婚会员做“红娘”。
8、努力完成学校党委、上级工会及党总支交办的其它工作。
法政学院分工会
200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