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是保护和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推进民主管理的一种基本形式。为切实做好院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及支出,关系职工利益的评优选模、晋级、入党等,都做出事前事后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力争公开、公平。
二、采取在教师会上公布,院务行政会上公布,教研组公布等形式,让教职工充分了解情况。让大家充分酝酿提出意见看法。
三、挂监督信箱,直接了解教师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对用议案形式写出的意见或建议,交提案组和教代会讨论,根据情况举手表决通过,由提案组负责同志答复签字,达到信息反馈的效果。
四、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人员定时和不定期进行检查,了解整个情况,梳理整个内容,先在院务行政会上通报情况,然后再交教代会审查。学期末交教职工考评、考核。
法政学院党总支
法政学院
法政学院分工会
200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