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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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分工会工作考评细则

 作者: 编辑:郭海建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2-03-30


一、全院教职工之间和睦融洽、互帮互学,法政学院教育教学环境和谐。

二、切实做好院务公开工作。做到院分工会经费收支公开、管理事务公开、评优选模公开,并及时上报校工会。

三、认真圆满地组织教职工各类工会活动,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四、及时上交各类工会资料。

五、开展工会活动或教代会时无迟到或缺席。

六、分工会委员及时上报法政学院教职工意见和建议。

七、认真撰写工会专刊稿件并按时上交。

八、财务委员及时收齐并上缴工会会费。

九、及时上报各类矛盾情况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十、教职工会员参与工会活动情况纳入院评先表优工作。

十一、分工会委员工作纳入院年终考核范围,视情况予以奖励或惩罚。

 

 

 

法政学院党总支

法政学院分工会

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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