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报名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考务费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人事考试采用数码照相和实行信息卡报名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7〕143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有关规定执行,由省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收缴。
省内高校由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负责组织报名。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于2009年4月3日前到所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报名,填写《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附1,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一式3份,缴纳考务费60元,另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5张(背面注姓名,不含登记表上贴的照片)。报名者应参照《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附5),选报1个志愿。各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应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查,于4月3日前将报考名单按《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汇总表(高校用表)》(附3)要求,认真整理后连同附表1一式3份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就业中心),附表3按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的格式一并上报数据库软盘,并缴纳考务费。4月16日—17日由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统一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就业中心)领取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省外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要填写《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附1)一式3份,由高校组织部门和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于4月5日前带《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5张(背面注姓名,不含登记表上贴的照片)、学生证,直接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就业中心)(郑州市农业路28号河南日报报业大厦23楼2301室)报名,缴纳考务费;也可于4月5日前先把《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照片快件邮寄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就业中心)(邮编450008、咨询电话0371-65795070)。4月17日—18日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就业中心)补办有关手续、缴纳考务费、领取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填写《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大学生村干部)》(附2),参照《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附5)选报1个志愿,另附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5张(背面注姓名,不含登记表上贴的照片),经所在乡党委、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于3月31日前报省辖市委组织部。省辖市委组织部审核后,于4月3日前将报考名单按《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汇总表(省辖市用表)》(附4)要求,认真整理后连同附表2一式3份报送省教育厅学生处(就业中心)。大学生村干部于4月17日—18日携带身份证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就业中心)缴纳考务费、领取准考证。
所有相关表格可从大河网www.dahe.cn或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下载。邮寄报名材料的信封正面须标注“河南省选调生报名材料”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