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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法学教育之要  塑法律栋梁之才

——法政学院成功开展法学专业见习活动

 

 作者: 编辑:宣传部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8-11-10


为充分落实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的精神,深化法学实践教学方式,使法科学生实际了解司法机构状况,巩固其对法学基础理论的理解,提高其法制意识和专业技能,强化法学专业建设,筑牢法学教育之本。按照法学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2018年11月5日–11月9日,17级法学本科全体及部分法学双学位学生共计135名学生,在法政学院实践教学教研室主任冯振强老师的带领下,前往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建安区人民法院及鄢陵县生态法制教育基地,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专业见习实践教学活动。主要活动内容如下:

第一,全体同学在冯老师的带领下来到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先后观摩了上诉人陈某与被上诉人郑某及一审被告张某、河南晶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以及上诉人党某与被上诉人张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庭审前,法官为同学们讲解了所审案件的基本法律关系。庭审中,审判庭为同学们完整展示了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的审理过程。

第二,在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大家认真聆听了检察官对于法律文化浮雕的讲解,了解了中西方的法治进程及精髓。同学们还参观了院史荣誉室、远程庭审室和案件受理大厅,了解了检察机关的历史沿革、组织机构和职能分工,感受到现代科技对法律工作的有效支撑。

第三,在建安区人民法院,冯振强老师与同学们共同观摩了一起黄某等五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涉黑案件。法庭审理经过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经历了长达四个小时的时间。同学们不仅完整地见识了刑事案件审理的第一审程序,体会到案件审理的严肃性、严格性以及法律工作的严谨和付出,更是感受到党和国家扫黑除恶的行动决心。此次庭审,我院王忠灿博士担任了被告人黄某的辩护律师,庭审过程中,王忠灿老师提供证据确凿、不拖泥带水;举证、质证有理有据、铿锵有力,让我们领略了作为一个法律人独有的魄力与魅力,同学们都受益匪浅。

第四,为了使同学们亲身感受生态文明的建设成果,冯老师带领同学们一起来到了鄢陵生态法制教育基地。冯老师为同学们讲解了法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性。同学们在感受生态产品所带来的良好生态环境的同时,也深刻感受到了党和国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取得的伟大成就,也明白了身为法律人的社会责任。

第五,在冯老师的带领下,同学们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巡回审判庭,观摩了上诉人张某与被上诉人许昌市农业银行魏都支行之间的银行卡纠纷一案,重温了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审理过程。

在整个见习实践教学活动期间,同学们或在老师的指导下、或自主地开展了见习总结。此次深入司法实践一线的见习活动的顺利开展,不仅使同学们对法学专业实践操作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更为同学们创造了一个新的法学教育途径,有效地促进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衔接与融合,从而为社会培养、输送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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