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许昌学院法学双学位专业简介
开设类型 |
专业名称 |
学科门类 |
开办学院 |
申报要求 |
双学位 |
法学 |
法学 |
法政学院 |
2015级法学门类以外专业的学生。(注:除法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外,均可申报)。 |
二、法学双学位培养目标
法学双学位教育旨在拓展学生的知识与能力,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实践技能,富有创新精神和特殊专长,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需要的文、理、工、经、管等不同学科相互渗透的复合型人才。根据不同的学科背景培养不同方向的法学专业人才,理工科专业的学生培养目标为专利代理人,文科专业学生培养目标为通过全国法律硕士联考和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学双学位学生,既能在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工作,也适合在企事业单位、金融银行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涉外商务部门从事法务工作。
三、报名条件
我校2015级法学门类以外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且已修读完第一学年主修专业课程学分,成绩全部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本学期结束后进行审核),学有余力,身体健康,符合辅修专业对学生知识、能力的特殊要求。
四、报名程序
即日起到9月20日之前,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同学下载填写《许昌学院学生修读双学位申请表》(见附件),经学生所在学院初审后,由教务处审核录取。
请同学们认真阅读《许昌学院双学位教育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报考法学双学位。
五、开设的主要课程
(一)学科基础课
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二)专业课
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律师法学、法律文书。
五、教学安排
1、法学双学位课程在每周五、周六两天上课,教学要求与主修专业相同,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与考试。
2、法学双学位专业实习在寒暑假统一安排,最后一学期撰写毕业论文。
3、其它事项根据法政学院双学位培养方案实施。
六、学位证书发放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四年制普通本科学生4年内)修满双学位课程计划规定的学分,完成毕业论文及答辩,经审核合格后,颁发法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收费标准
修读双学位的学生按照80元/学分的标准缴费,凭财务收据到法政学院办理注册及安排上课。
八、报名咨询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咨询地点:法政学院双学位管理办公室(文综楼1208)
联系人:王忠灿老师
联系电话:0374-2968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