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法政学院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培养对法学知识的运用能力,拓展对社会认知视野。6月16日,由法政学院唐战立副院长、李艳玲、冯振强老师带队,09级法学本科全体同学赴魏都区人民法院开展“观摩庭审”实践教学活动。此次活动旨在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使学生能够把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
下午2时许,同学们早早的来到位于延安路的魏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内。此次审判的公诉人是魏都区人民检察院的张检察官,被告人的辩护人是许昌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刘律师。此次案件的被告人是一位来自湖南的农民,因在打工期间与老板发生冲突摩擦,从而心生怨恨而放火烧掉了厂房,被告人为文盲,没有经济来源,因此法庭为他指定辩护。15时,法庭审判正式开始,法庭气氛立刻变得严肃起来。法庭经过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整个审判过程庄严肃穆、紧张有序。经过近2个小时审理,17时,审判长宣布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和辩护人纵观整个案情,针对被告人的犯罪动机与客观罪行进行激烈的辩论,针对庭审中所出示的证据的合理性双方展开了唇枪舌战,各执一词,有理有据。同学们认真记录法庭审判和法庭辩论阶段双方激烈的辩论过程。虽然同学们没有看到最后的宣判结果,但是,通过本次现场观摩,法政学院学生最后一致认为,通过这种实践的方式既巩固了以前学过的知识,同时又通过已学的知识来看实际的审判工作,不但直观地感受了庭审气氛,了解了人民法院在案件审判工作中法庭审判的程序和相关内容,而且也明白了规范自身行为的必要性。更重要的是他们认识到,作为以后可能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才不但应该学好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还要积极的参加法律实践,全方位的了解和运用法律相关知识,争做“今天学法律的成功的参与者,明天懂法律的参与的成功者”。
法庭审判结束后,部分同学又参加了“观摩庭审座谈会”。会上,唐副院长、李老师、冯老师和部分检察官以及刘律师对这次审判进行了简短的讲话,发表了一些看法,和同学们交流了意见。其中,同学们踊跃发言,针对庭审过程中以及对被告人的审理的法律适用问题向他们逐一进行请教,会上气氛异常热烈,同学们畅所欲言,尤其针对理论与实践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探讨,最后唐副院长语重心长的对同学们说,要认真学习课本知识,更多的参加实践,把理论与实践更好的结合起来,从而真正的学好法律。
通过此次“观摩庭审”活动,同学们更好的认识了法律在实践中的运用问题,认识到学习好书本理论的重要性,也认识到在解决实际问题的时应当注重的事项,从而提升了同学们的专业素养,增强了对知识的运用能力。这更体现了我院将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特色教学模式,对我院教学和同学们能力的培养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