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琳:历史学硕士,副教授
主要承担课程:
《中国法律史》《中国刑法史》《中国法律史》(专题)等。
主要研究专长:
中国法律传统文化、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行政制度史。
主要社会任职:
河南省高校(豫南)廉政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
主要学习经历:
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中国古代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主要工作经历:
2000年7月至2011年8月,许昌学院法政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
2011年9月至2012年6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做访问学者;
2012年7月至2017年8月,许昌学院法政学院,任副教授
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北京大学,做访问学者;
2018年7月至2020年6月,许昌学院法政学院,副教授;
2020年7月至今,许昌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主要科研成果:
(一)论文类:
1.《宋代地方官民事审判中“察情入法”原因考察》,《许昌学院学报》2020(1)。
2.《宋代地方官司法审判中的定罪原则探析》,《中州学刊》2019(3)。
3.《宋代地方官司法问责制及其特征》,《许昌学院学报》2018(5)。
4.《混合式教学法探讨——以《中国法制史教学为例》,《高教学刊》2016(16)。
5.《方法与意义——语用诠释学视角下的儒家法文化》,《原道》2016(1)。
6.《宋代县级官员问责制 》,《中州学刊 》 2014(7)。
7.《《宋代县级官员失职行为及其原因考察》,《中州学刊》 2013(4 )。
8.《宋代县级官员选任制与职务犯罪预防》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3(4)。 9. 宋代县级官员司法中的违法行为及其动因考察 许昌学院学报 2013(5)。
10.《宋代知县、县令的职能》,《中州学刊》 2008(2 )。
11.《宋代知县、县令监察制度述论》,《河南省会科学》 2008(2 )。
12.《我国古代死刑制度的演变过程及其动因》,《广西社会科学》 2008(3)。
(二)主持项目类
1.河南省哲社规划项目:《宋代县级官员职务犯罪研究》(项目编号:2010BLS006)。
2.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农村文化软实力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224004500115)。
3.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创新文化特征与文化影响创新研究》(项目编号:072400430350)。
4.河南省社科联的调研课题《文化自信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路径研究》。(项目编号:SKL-2018-965)。
5.河南省社科联的调研课题:《传统文化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融入途径研究》(项目编号:SKL-2017-180)。
6.许昌学院教研课题:《法学教学中“多元化”教学模式的构建研究——以<中国法制史为例>》(项目编号:12016004)。
(三)社科成果奖类
1.宋代县级官员问责制 获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014.06.
2.河南省廉政文化建设创新研究 获河南省社科联调研优秀成果一等奖,2014.4.
3.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实施困境及其对策研究,获河南省社科联调研优秀成果一等奖,2012.4.
主要荣誉称号:
1.2016——2017学年“先德先进个人”
2.2013年度许昌学院“优秀教师”
3. 2009年度许昌学院“优秀教师”
人生感言:
相信自己,生活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