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东旭:河南漯河人,法学博士,讲师。
主要研究方向:法理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目前承担课程:法律职业伦理、法社会学等课程。
主要教育背景
2003年9月-2007年7月,南昌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8年9月-2011年7月,北方工业大学,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2017年9月-2024年7月,中共中央党校,法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主要工作经历
2011年7月-2013年4月,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人民政府,任职大学生社区工作者,胡庄社区党支部委员,胡庄社区居委会委员;
2013年8月-2017年8月,河南省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任职仲裁员;
2024年11月-至今,许昌学院,任职法学院教师。
主要科研成果
参与中共中央宣传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中国梦与人权保护”;参与中央党校政法部与四川省彭州市合作开展的“公民参与、民主发展和社会治理研究”课题;并在《学习时报》(中央级报纸)、《区域治理》等发表学术著作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