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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学院 法政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作者: 编辑:李宏涛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4-06-04


 

法政学院2011年招生计划一览表(合计250人)

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普通

本科

计划

人数

专升本

计划

人数

学费标准

备注

         法政学院            

行政管理

文理

兼收

60

3400

凡是带﹡的专业属于师范类

法学

文理

兼收

80

40

3400

思想政治教育

文科

综合

40

3400

政治学与行政学

文科

综合

40

3400

 

 

 

一、学校全称:许昌学院 

二、国际代码:10480 

三、办学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八一路 

四、办学性质:省属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五、录取原则: 

   1、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颁布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2、按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本科、专科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根据考生填报院校志愿顺序录取;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高考总分、并适当参考与考生所报专业相关的单科成绩进行专业录取。若所报专业已满,可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考生不同意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4、凡报考我校艺术类(艺术设计、美术学、绘画、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有专业统考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同时,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专科规定的分数线,并符合专业规定的身体要求,学校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凡参加我校在该省份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 (颁发有我校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按我校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我校没有组织专业加试的省份,按省份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

**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艺术类)、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专业录取原则是:按文化课成绩加专业课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

   5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加试。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本、专科分数线,符合规定的身体要求,学校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文化课成绩加专业课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

   6、各专业的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7、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录取原则是:对报有我校预科生志愿,并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学制五年。

8、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我校实行专业清、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六、学费标准: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河南省政府统一规定的学费收费标准执行。

七、住宿费标准:按专业及不同的住宿条件,每生每年800——1000元。 

八、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项。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

3、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在德育、学习、科技、体育、艺术及考研等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4、新生奖学金:奖励本科二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九、帮助经济困难学生措施: 

   1、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

   2、困难补助:包括一次性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

   3、勤工助学基金: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自身劳动获得一定的报酬。

   4、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帮助困难学生通过银行获得助学贷款。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支付。

十、毕业证书种类: 

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学制或学分、圆满完成学习任务,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国家统一印制的许昌学院毕业证书;对达到学位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同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热忱欢迎莘莘学子来许昌学院学习深造! 

 

学校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八一路 

编:461000 

咨询电话:(03742968818 

网址:http://www.xcu.edu.cn 

   E-mail:zq@x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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